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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登記24日上路 26同婚合法國家人士也可辦理

2019/5/20 11:59(5/20 17: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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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日電)24日將開放同婚登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天說,跨境同婚部分,台灣民眾與外交部認定同婚合法的26個國家外籍伴侶,24日同樣可以辦理登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保全業法、民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內政部次長陳宗彥等人列席。

立法院會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制化國家。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施行。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詢時問,針對同婚登記,內政部做了哪些準備,第一線的戶政機關人員,是否因為個人對同婚立場的歧異,而對同婚登記當事人有差別待遇。

陳宗彥說,訓練部分,一個月前召集各縣市戶政主管會議,回去要逐層做教育訓練;全國各戶政人員每年都不斷進行性別主流、族群主流教育,第一線人員不只面對性別問題,還有族群問題,不斷施以教育訓練,對性別、族群都應該尊重。

陳怡潔也關注內政部針對跨境同婚的整體規劃,陳宗彥說,除了國人以外,依照專法意旨、釋憲精神,同樣在5月24日可以施行的,是國人跟相對當事人國家也是同婚合法的狀況下,一樣可以辦理,目前外交部統計同婚合法的國家是26國,以外交部認定為基準。

根據外交部統計,26個承認同婚制度之國家包含:荷蘭、比利時、加拿大、南非、西班牙、美國、澳洲、奧地利、巴西、哥倫比亞、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盧森堡、馬爾他、墨西哥、紐西蘭、挪威、葡萄牙、瑞典、英國、烏拉圭、阿根廷。(編輯:林興盟)1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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