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實施近10年 研發支出每年增加逾900億
2019/4/25 09:59(4/25 14: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25日電)經濟部今天表示,產業創新條例自99年實施至今,促成研發支出每年增加約916億元,高出原先目標的716億元;觀察企業繳交的營所稅,平均每年增加331億元,顯示產創確有效益。
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在協商前要求經濟部說明過去實施產創條例的實際效益。
經濟部工業局長呂正華說明,98年訂定產創條例時,訂下研發支出每年增加新台幣716億元目標,實際執行後每年則約增加916億元,有達成目標;在就業人數部份,當初目標是平均每年新增9.3萬人,而根據主計總處資料,99年至106年平均每年新增就業人數16.3萬人,也有達標。
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補充,從企業繳交的營業所得稅來看,99年5月開始實施產創條例當時,營所稅為2857億元,實施幾年後,106年則達到5033億元,7年間平均每年增加331億元。林全能說,雖然營所稅增加不能完全說是產創條例效益,但促進創新投資應該也有帶動效果。
曾銘宗也關心從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到產創條例,政府到底減免了多少稅收。財政部說明,統計88年至102年約15年間,稅損約1兆5198億元,平均每年投入一千億;不過,財政部也說明,促產條例落日後,由於產業別、區域別租稅優惠取消,金額大幅下降,102年僅有884億,去年則只有407億稅損。
而這次修法將延長10年租稅優惠,根據經濟部先前提出的稅式支出評估,每年租稅損失約299.71億元,租稅效益304.28億元,相減後淨效益約4.57億元。(編輯:黃國倫)1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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