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領取中國補助 陸委會:企業宜說明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23日電)中國旺旺集團傳出近11年來積極領取中共補助。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受訪時表示,台商在陸企業接受補貼並不違法,但政府會密切關注是否有政治力滲透,相關疑慮宜由企業說明。
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今天則透過聲明表示,政府補助金是中國大陸各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的補助款。相關媒體報導刻意「抹紅、抹黑」,他們將正式提告,維護股東利益。
蘋果新聞網昨晚引用香港交易所公布的旺旺中國2017/2018年財報,表示在當年度的「其他所得」項下,有一筆政府補助金達人民幣4.77億元。財報稱:「政府補助金指從各政府機構收到的補貼收入,作為給予本集團在中國若干附屬公司的獎勵。」
報導並表示,旺旺中國2007至2018年財報顯示,旺旺中國近11年領取中國大陸政府補助金約新台幣152.6億元。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邱垂正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中國大陸習慣以補貼政策促進產業發展,例如近期發布的「對台31項措施」便是明顯案例。
他強調,台商在陸企業接受當地政府補貼或優惠措施,尚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問題。對於目前外界擔憂中共當局基於政治目的,以補貼方式介入台灣媒體經營,政府會加以防範,也會密切關注。
邱垂正也提到,旺旺集團宜對外說明領取中國補助的具體情況,以解除外界疑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則透過書面回應媒體提問表示,現有法規並不允許中資介入經營媒體,包含兩岸條例、經濟部投審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等都有相關限制條款。
中國時報今天刊載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聲明表示,政府補助金是大陸各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的補助款,不管內外資企業只要符合條件,均有資格爭取,並無獨厚旺旺中國。
聲明表示,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為香港上市公司,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股東結構不同;歷年補助金均經會計師審核程序,完成並載明於年報公開訊息中,無任何隱密資訊。
聲明稱,蘋果日報自2013年開始「抹紅、抹黑」旺旺集團及中時媒體,「今日再度以相同手法混淆視聽,本公司將正式提告維護股東利益」。 (編輯:楊昇儒)1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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