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大專學雜費基本調幅2.17% 近5年新高

2019/4/22 16:44(4/22 19:1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2日電)教育部今天公布108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為2.17%,是近5年最高的一次。欲調整學費的大學,必須在6月17日報教育部審議,並需完成資訊公開、學生溝通等程序。

教育部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等數據核算,108學年度基本調幅是2.17%。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表示,前一年未調整的學校,可加計前一年的基本調幅(1.85%),但法規訂出一年的上限是2.5%,因此今年可申請的幅度最高為2.5%。過去有兩年(104學年度、105學年度)在加計前一年基本調幅的狀況下,最高也是2.5%。

朱俊彰表示,今年基本調幅較高,主因是消費者物價指數、受雇員工薪資較有增長。教育部於6月17日受理學校申請案後,將邀集學者專家、學生、家長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審議,預定於7月中旬公告審議結果。

朱俊彰說,大學依法本就可以提出學費調整申請,教育部不能在沒有任何理由的狀況下,阻止大學提出申請。他強調,學雜費審議相當嚴謹,從過去經驗來說,學校一定要說清楚支用計畫,和校內師生妥善溝通,並將相關資訊清楚公開,才有可能成功調漲。

去年(107學年度)共有16所大學申請調漲學雜費,但最終只有中興大學、文藻外語大學2校獲得通過,但漲幅都比原先申請的低,僅為2%。(編輯:陳惠珍)10804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