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淨值比未達標 申請登錄興櫃被退件
2019/4/15 12:42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5日電)南山人壽申請IPO(首次公開募股),遭金管會退件。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由於南山人壽有部分要件未達標,因此未通過申請案,若要再次申請IPO,必須重新送件。
南山人壽去年向櫃買中心提出興櫃登錄申請,為此金管會研議保險業申請登錄興櫃、上市櫃審查標準,而南山人壽是適用此一準則的第一個案件。
根據保險局公布的保險業申請IPO審查標準,明定4大指標,也就是申請興櫃或上市櫃的保險業,須符合「獲利能力、清償能力、適法性以及其他」指標。
其中,獲利能力指標部分,申請興櫃的保險業者,申請前10年間若曾出售未到期債券,應將各年度所出售的債券獲利,按各債券剩餘年限攤銷認列,若無法以單一檔債券計算,則以10年為攤提。經調整後,最近5年的稅前淨利須為正數,且高於或等於調整前的稅前淨利。
在清償能力指標方面,申請興櫃者,扣除上述三項目外,風險資本適足率(RBC)需高於200%;申請上市櫃者則需高於250%。
在適法性指標方面,審查準則明定,申請人最近3年未受主管機關重大處分,或遭罰鍰新台幣100萬元以上處分。但違反情況已改正並經主管機關認可,不在此限。
在其他指標方面,審查準則要求,申請人不得有公司治理績效不佳、不動產投資金額占可運用資金比率不得高於10%、淨值對資產(不含投資型保險)的比率不得低於5.5%,以及不得有「重大勞資爭議」情形。
根據南山人壽年報,去年底淨值比僅3.3%,今年2月底回升至4.54%,但仍未達5.5%的門檻標準,光是淨值比就不符合申請IPO要件。施瓊華今天已經證實,金管會退回南山人壽IPO申請,若南山人壽要再次申請IPO,必須重新送件。(編輯:張均懋)1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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