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是不讓救護車 罰3600再吊銷駕照
2019/3/12 20:17(3/14 11: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2日電)救護車載病童北上急救,卻在國道遇到車輛惡質擋道,讓病童家長錄影氣憤PO網,國道警方在掌握並查證後表示,已依法開罰及吊銷涉擋道汽車駕駛的駕照。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指出,昨天上午載有重病孩童北上台北榮總急救的救護車,行經國道中山高速公路竹北至湖口路段,遇到惡意阻擋不禮讓救護車的車輛,病童家長氣憤下攝影並於下午3時多PO上網路。
國道警二大隊表示,經聯繫發文者確認基本資料,以及查證相關車輛未依規定禮讓救護車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國道警二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警號,不立即避讓者,可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呼籲駕駛聽到警號聲應立即避讓,以免受罰,共同維護行車秩序與安全。(編輯:李錫璋)1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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