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師9月納勞基法 4週工時上限320小時
2019/3/12 19:27(3/12 21:5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2日電)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將於9月1日納入勞基法,衛福部表示,為避免緊急醫療狀況,未來住院醫師將同步適用責任制,但每4週仍訂有工時上限320小時,並享有退休金、特休假等保障。
勞動部今天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的住院醫師,自民國108年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共有4680人受惠。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今天晚間受訪時表示,住院醫師一旦遇到緊急狀況,不可能開刀、治療到一半就下班,因此未來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將同步適用俗稱「責任制」的勞基法第84之1條議定工時。
為避免出現工時無上限的問題,加上住院醫師較無與醫院談判的籌碼,將沿用原本的工時指引規定,每4週工時上限訂為320小時。
石崇良進一步指出,未來加護病房、急診等輪班制住院醫師,每班不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的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且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期間應有短暫休息。
石崇良說,由於公立醫院的住院醫師適用既有的公務員服務法,因此本次僅將私立醫院的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公立醫院的住院醫師則沿用現行工時指引規定,放在醫院評鑑當中予以規範
他強調,今年9月開始,受勞基法保障的住院醫師將可獲得醫院提撥的退休金,也有職災補償、特休假等權益,但住院醫師一旦升為主治醫師便脫離勞基法保障範圍,退休金制度也形同虛設;因此衛福部近期正著手修正「醫療法」的勞動權益保障專章,保障主治醫師的退休制度,讓住院醫師的退休金保障能無縫接軌。
石崇良指出,醫師納勞基法討論超過10年以上,歷經多年努力,這2年總算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也將另訂專章保障主治醫師權益,平衡醫師勞權與民眾就醫權益,盼各界給予掌聲。(編輯:吳協昌)1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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