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案最後一人 王全璋判刑4年半
2019/1/28 11:06(1/28 11:59 更新)
(中央社台北28日電)據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有「709案最後一人」之稱的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因「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天一審判決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
王全璋遭拘留近3年半後,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個月26日才一審開庭審理,但當天未宣判。直到今天上午才判決說,「認定王全璋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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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的王全璋代理過許多敏感案件,2015年8月3日,在當局對維權律師和異議人士的「709案」大抓捕中被帶走;2016年1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宣布逮捕王全璋,指控他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羈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王全璋是「709案」數百名涉案人員中,最後被處置的在押人。(編輯:周慧盈/馮昭)1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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