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機場陸籍女子違規攜火腿腸 未繳罰款遣返
2019/1/27 13:26(1/27 14:4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7日電)高雄國際機場防檢疫人員今天再查獲中國大陸籍石姓女子違規攜帶火腿腸,經裁罰新台幣20萬元,無法當場繳清罰款遭拒絕入境,由移民署移民官安排遣返。
高雄國際機場防檢疫人員指出,石姓女子上午搭乘MU2945班機自南京要入境高雄,攜帶火腿腸約80公克未據實申報遭查獲,因未繳清罰款,必須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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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高雄國際機場移民官安排石姓女子遣返作業,她自訂機票及協調航班。
強化防堵非洲豬瘟,25日起實施針對外來人口自過去3年有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要入境,將裁罰20萬元,未繳清者不得入境,當天晚間即有一名香港來台的陸籍旅客帶火腿腸等肉品要入境高雄國際機場,未主動申報遭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查獲,移送防檢局高雄分局裁罰20萬元,因未繳清罰款被拒絕入境遣返。(編輯:陳俊碩)10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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