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難民申請案多 等21個月才知結果
(中央社記者胡玉立多倫多9日專電) 知名網紅貴婦奈奈(蘇陳端)一家人在美加邊境向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加國官方如何處理令人關注。目前加國難民申請案嚴重積壓,現階段可能要等21個月才知道結果。
加拿大接收的難民分為3大類:境外篩選的難民、境內申請的難民、及經過遣返前風險評估被認定需要保護的人。
境內難民申請人符合資格須滿足兩類條件:
一、聯合國公約類:害怕因種族、信仰、民族、屬於某特定社會團體成員、或因政治意見受迫害逃離自身國籍及居住權國家的人。
二、需受保護類:申請人面臨生命威脅、非比尋常的殘酷對待風險或酷刑風險,不敢回到自己的國家。
要滿足上述兩類條件,除要證明有潛在被迫害風險、生命威脅或酷刑風險外,還須證明所屬國家的政府無法保護,在沒有安全藏身之處。
加拿大難民政策在1985年最高法院具里程碑意義的辛格(Singh)案判決後,境內所有難民申請人都有權進行口頭聽證。
2017年,加拿大總計接受4萬7800件申請案,是當年全球第9大難民接收國。麥克林(Macleans)新聞雜誌分析報告,到2020年,加拿大有機會超越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大難民接收國。
川普政府執政美國收緊難民政策,大批非法移民從美國越境進入加拿大並提出申請,導致案件嚴重累積,目前積案已達6萬5000宗,等待聽證和獲知結果時間也不斷延長。
加拿大新聞社(The Canadian Press)去年底報導,加國移民難民局(IRB)指出,目前申請者需等候21個月,才知道是否獲准留在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法對難民和庇護申請人深感同情,申請者在境內提出申請後可獲准工作和求學,還可能得到生活補助金與免費醫療。此外,難民申請人可完全由政府資助聘請律師,協助出庭與上訴。
但不論哪類難民,如自有資產就不得申請任何補貼。加拿大常見這樣的難民,有些人入境時即自備資金租屋、買車、找工作,無需任何幫助。難民只有在入境時沒有任何資產或收入,才可向加國政府申請補助。(編輯:廖漢原)1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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