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30人被提當選無效之訴 單次起訴最多人
2019/1/1 18:18(1/1 21:38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日電)屏東地檢署一口氣將5名縣議員、3名鄉鎮長、16名鄉鎮市民代表及6名村里長提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表示,明天將分案辦理,依選舉罷免法,選舉訴訟6個月內一審審結。
屏東地檢署今天宣布,偵辦107年底5合1選舉查察賄選,上個月28日對30名當選人依選罷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5名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縣議員包括第2選區鄭雙銓(國民黨)、第3選區黃建溢(民進黨)和潘淑真(民進黨)、13選區周陳文彬(無黨籍)及15選區林采穎(國民黨),其中林采穎及周陳文彬目前羈押中。
林采穎的家屬曾到地檢署喊冤,表示只是探病親友,包個慰問金,林采穎也是屏東55席議員中還沒有宣誓就職的議員;周陳文斌則是在就職後4天被羈押。
黃建溢錯愕說「不知道這件事」,潘淑真和鄭雙銓沒接電話。
被提當選無效之訴的鄉鎮長是恆春鎮國民黨籍盧玉棟、南州鄉無黨籍黃盈裕及崁頂鄉民進黨籍林光華,3人都是連任,手機都沒接。
屏檢這次一口氣將30名當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可說歷年一次起訴當選人人數最多的一次,主任檢察官陳怡利表示,這次是參考上一屆法院對當選無效之訴判決的見解。
屏東地方法院官長陳文進表示,明天將分案辦理,依選罷法規定,選舉訴訟一審在6個月審結,全案將於2審終結。
屏東縣選委會一組組長伍文玲表示,依選罷法規定,民意代表涉賄判決確定,以遞補方式補缺額;鄉鎮市長及村里長則解職,如果任期還有2年以上進行補選,不足2年由縣府派人代理。(編輯:翁翠萍)1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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