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帶肉品入境2天累計16件 旅客稱不知新規定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5日電)違規帶肉品入境裁罰加重14日上路,防檢局指出,截至今天下午4時,兩日累計共罰16件、新台幣58萬元。
防檢局說,違規帶肉品入境裁罰加重,昨天裁罰8件、罰鍰28萬元。今天下午4時止,全國各邊境機場、港口查獲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共8件、罰30萬元。
防檢局統計,今天8件包含桃園國際機場查獲3件,其中2件裁罰5萬元,違規產品為中國大陸香腸、豬肉乾,以及1件裁罰3萬,違規產品為鴨肉乾。違規旅客國籍為2件中國籍、1件台灣籍。
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表示,馬祖北竿白沙港查獲1件裁罰5萬元,違規產品為豬肉乾。違規旅客為台灣籍。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4件裁罰3萬元,違規產品為越南豬肉及禽肉各1件、馬來西亞禽肉及泰國豬肉各1件。違規旅客為2件越南籍、1件馬來西亞籍、1件台灣籍。
其他國際機場、港口無查獲案件。
防檢局重申,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自14日起生效,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比原本的3000元以上、1.5萬元高許多,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編輯:張芷瑄)1071215
攜違規肉品入境遭罰 旅客稱不知新規定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15日電)新修正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4日生效,連續兩天有多起旅客受罰,遭罰旅客表示並不清楚新規定,對於高額罰鍰感到錯愕。關務署台北關呼籲旅客入境前,要特別留意各項宣導。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條文,提高旅客違規帶肉品入境的罰鍰,因考量非洲豬瘟對國內產業衝擊最大,從昨天起如果旅客從非洲豬瘟發生國家,例如中國大陸等地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第1次罰新台幣5萬元,第2次罰50萬元,第3次以上罰100萬元。
遭裁罰的旅客表示,並不清楚這項新規定,對於罰鍰感到相當錯愕,有人認為攜帶的並非「生鮮」、「生肉」,而是真空包裝的肉製產品,不知道也適用新法規定,有人懊惱、有人氣急敗壞。
另外,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昨天也裁罰一名從香港攜帶火腿入境的旅客,認定港澳已回歸中國,以非洲豬瘟疫區標準裁罰,從嚴認定,也就是港澳肉品也不得攜帶入境,讓旅客眉頭深鎖。
防檢局表示,為阻絕疫情於境外,各抵台的航空公司班機都會在班機降落前宣導;出境旅客在報到櫃檯時,航空公司也會夾入檢疫宣導文宣,宣導全民防疫的重要性。
台北關表示,遭罰的旅客搭機主要是選擇免申報櫃檯通關,經執勤關員攔查後發現攜帶肉製產品,全案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罰。
違規帶肉品入境裁罰加重14日上路,防檢局指出,截至今天下午4時,兩日累計共罰16件、新台幣58萬元。(編輯:方沛清)10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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