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收賄案宣判 再遭判8年徒刑
2018/7/20 14:47(2019/11/18 10:29 更新)
(中央社首爾20日綜合外電報導)南韓法院今天宣判,前總統朴槿惠因涉及非法收受國家情治單位經費等罪名,再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朴槿惠因涉及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遭判處6年有期徒刑,另外還因違反公職選舉法遭判2年有期徒刑,並罰繳33億韓元。
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66歲的朴槿惠否認有任何不法情事,今天未出庭聆聽判決。
朴槿惠今年4月已因濫權、收賄和脅迫等其他罪名成立,遭判處24年有期徒刑和罰金180億韓元。(譯者:劉淑琴/核稿:盧映孜)1070720
延伸閱讀》賄賂朴槿惠 3名前南韓情報頭子遭判刑
延伸閱讀》栽在閨密干政 悲情朴槿惠恐在獄中度餘生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