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味聲請延遲執行 盼23日入監
2018/7/5 20:50(7/5 21:0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葉子綱雲林縣5日電)檢方通知涉及林內焚化爐案遭判刑8年定讞的前雲林縣長張榮味10日執行,張榮味交代女兒張嘉郡簽收執行傳票,但會請律師聲請延遲執行2週,希望23日執行。
張嘉郡晚間受訪表示,中午左右收到由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送的執行通知,通知10日入獄,但判決書還沒收到,就先收到執行命令,根本不符行政程序,當下拒簽。不過,張榮味認為不要為難警方,後來有簽收執行傳票。
張嘉郡表示,昨天判刑定讞,馬上就通知10日執行,時間過於緊迫,家中還有許多事需父親處理,明天會委託律師遞狀,向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聲請延遲執行2週,希望23日執行。
張嘉郡說,張榮味目前在虎尾住處處理家中的事。
張榮味擔任雲林縣長任內,涉及藉焚化廠興建案向業者索賄新台幣3000萬元,更四審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張榮味須入監服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編輯:李明宗)10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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