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食安團訟 強冠劣油4048名受害者獲賠

2018/7/4 11:23(7/4 12:5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4日電)強冠公司涉及販售劣油案經法院判決確定,台灣消保會受理受害消費者求償,經過3年多的訴訟,4048名求償師生,每名可以獲得新台幣3000到9000元不等的受害賠償金,消保費近日將匯出。

強冠劣油案發生在2014年,業者涉及販售劣質豬油,事件曝光後,引發消費者及團膳業者的恐慌,台灣消保會協助受害者提起團訟。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團訟結果並指出,強冠以來源不明的劣質油品製成全統香豬油等豬油製品,致學校團膳師生及職工受害。總共受理北到南的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共22所學校,求償人數4048人。

消保會副秘書長徐邦瀚指出,3年多的官司纏訟,強冠公司資產經數度法拍執行後,消保會共獲得賠償新台幣2442萬8400元,全數已入消保會帳戶。

消保會指出,原告4048人,於一審訴訟過程中有3811人同意和解,每人獲得和解金6000元;另160人一審判決獲得6000至9000元的賠償金;一審後仍有77人未獲理賠,後來經消保會提出上訴繼續為消費者爭取權益,最後也獲接受每人有3000元的和解賠償。

消保會指出,原來團訟提出每人9萬元的賠償金,在訴訟過程中不論是和解還是法院判賠,金額與當初請求金額落差甚大,讓消保會深感遺憾;但慶幸的是,消費者可實質獲得賠償。

消保會理事長楊月雲、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食藥署及高市府消保官今天都出席團訟入帳記者會,肯定台灣消保會的努力,及消費者食安正義得以伸張。

高雄市林園國小有772名學生委託消保會團訟,全數獲得理賠。校長張坤宏受訪表示,消費食安正義得到保護,他感謝消保會協助。

徐邦瀚指出,賠償與和解金會在7月底前匯出。(編輯:吳佳穎/卞金峰)1070704


延伸閱讀》強冠董座葉文祥判刑22年 再審駁回確定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