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首相納吉涉貪 遭指控4項罪名史上首例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4日專電)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今早在地方法庭被指控涉嫌3項失信的刑事罪及一項濫權罪,他是馬來西亞史上首位被指控的首相,一旦罪名成立,將至少坐牢兩年,還有鞭刑及罰款。
納吉(Najib Razak)昨天在家中被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逮捕,今天上午9時在法庭接受訊問。最後納吉被指控4項罪名,其中3項失信的刑事罪被依刑事法第409條提告,另一項濫權罪則被依「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會法令」第23條提告。
隨後檢察總長援引2009年反貪汙法第60(1)條,申請將此案移交高等法庭審理,並獲得批准。換句話說,納吉的相關案件將在高等法庭判決。
其中,失信案的3項控告,指納吉身為首相、財政部長和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子公司SRC國際公司的顧問,授權管理SRC國際公司的40億令吉(約新台幣301億元),但其中涉及高達4200萬令吉的刑事失信,和刑事法第409條相牴觸。
一旦罪名成立,納吉將被判坐牢,刑期介於2年至20年,另外還有鞭刑及罰款。
至於納吉被指控濫權,一旦罪名成立,將被判坐牢,刑期最高20年,罰款1萬令吉或至少是賄款的5倍,視何者為高。
65歲的納吉曾在今年5月22日及24日兩度前往反貪會總部,針對相關弊案錄口供,不過當時反貪會並未逮捕他。之後納吉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也到反貪會錄口供。(編輯:陳俊碩)1070704
涉嫌貪汙 大馬前首相納吉遭起訴
(中央社吉隆坡4日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涉嫌貪汙,侵吞數以百萬計美元公款,今天遭到起訴。納吉從一國領袖走向衰敗,震驚各界。
大馬設立特別調查組,針對國家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所涉貪腐弊案展開調查。納吉被控3項刑事背信罪及一項濫權收賄罪。
上述指控與1MDB過去旗下單位SRC國際(SRC International)一筆4200萬令吉(1000萬美元)款項如何進入納吉私人帳戶有關。(譯者:劉文瑜/核稿:蔡佳敏)1070704
延伸閱讀》一馬弊案遭控4罪名 大馬前首相納吉不認罪
延伸閱讀》權傾一時到落馬受審 看大馬前首相納吉起落
延伸閱讀》大馬前首相納吉房宅 搜出83億現金珠寶包包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