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吸管新規範 2019年7月起4大行業內用不提供
2018/6/8 13:13(6/8 13: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8日電)環保署今天預告相關草案,包含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共8000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預計2019年7月1日上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表示,有鑑於國際對海洋塑膠污染議題的重視,參考美國與英國部分城市對一次用塑膠吸管採取限制使用的管理經驗,今天預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草案,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供內食餐飲的消費者使用,並給予管制對象適當緩衝期。
環保署廢管處簡任技正李宜樺說明,預告刊登公報的次日起60天內,各界可以提供意見,之後需要一個月彙整作業,之後就會公告,預計2019年7月1日上路;第一次違規會先開勸導單,並進行複查,若仍違規,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進行告發處分,開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由於環保署之前曾規劃相關措施,引發各種面向討論。李宜樺說,速食業者比較多機會使用一次用塑膠吸管,麥當勞也說會再提供意見,不過海外也有城市已在試辦,就有業者改成提供紙吸管,對於有特殊需求的患者,也可採用適當材料製成的吸管。
此外,環保署也補充,後續規劃於2020年擴大至其他提供餐飲業者,最遲在2025年前研析外帶使用一次用塑膠吸管的管制措施,呼籲業者及早因應,民眾也可自備可重複清洗的吸管;針對市售利樂包所附吸管,將蒐集國外經驗與國內各界意見後,評估是否納入下階段管制。(編輯:黃于)10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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