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防簡訊取消地震報告發送 保留速報
2018/5/31 18:40(5/31 18: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31日電)NCC今天表示,地震發生時,中央氣象局根據震度不同,訂出「地震速報」及「地震報告」類型,由於會造成民眾混淆,引起負面觀感,氣象局已申請取消「地震報告」,保留「地震速報」。
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105年5月起由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訂定發布訊息種類為「地震速報」及「地震報告」等不同類型,其中,「地震速報」發布條件為地震規模達5.0以上,且任一縣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4級以上或台北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3級以上,原則上自地震發生後平均約需10數秒,民眾手機就能接收地震速報訊息。
「地震報告」發布條件為氣象局發布顯著有感地震報告,縣市政府所在地觀測震度達3級以上,或台北市政府所在地震度達2級以上,地震發生後平均約需5分鐘民眾手機才能接收地震報告訊息,屬於事後報告類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氣象局近2年實際運作顯示,民眾不易區分這2項訊息內容與功用,導致有民眾誤以為地震告警時效過慢等負面觀感,因此,氣象局已向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申請取消地震報告發布作業,保留地震速報,並獲得同意。
雖然地震報告發送至手機服務取消,但地震報告內容仍可透過氣象局官網、臉書報地震、手機APP、簡訊與傳真等多重管道取得。
NCC表示,為了配合氣象局取消地震報告服務,NCC已經同步更新「災防告警服務專區」地震告警相關資訊,並督導5家行動通信業者,調整發布作業及更新官網災防告警服務專區宣導資訊。(編輯:林沂鋒)1070531
延伸閱讀》北投規模5.7地震簡訊挨批太慢 NCC先前這樣解釋
延伸閱讀》災防簡訊逾9成民眾滿意 地震速報最有感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