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案 校務會議要求教育部速發聘
2018/5/12 14:23(5/12 21:09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2日電)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今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冗長討論,最後提案表決,以77票贊成、30票反對、3票空白,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必要時將尋求救濟。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上任,因遭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大陸活動等爭議,教育部4月27日正式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
台大今天召開校務會議,經過冗長討論,針對校務會議代表的各種提案逐一表決。其中第一案由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提出,要求解散遴選委員會,以及在確認候選人無不法情事下,儘速重新遴選。這案獲得46票贊成、74票反對、4票空白,沒有通過。
第二案由心理系教授徐永豐、農經系教授官俊榮提出,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必要時學校可以依法尋求救濟。在新校長就職前,由代理校長郭大維行使完整的校長職權。這案獲得76贊成、43票反對、3票空白、2票廢票,通過。
第三案由電機系教授吳瑞北提出,要求組成專案小組提供法律意見和風險分析,同時重啟遴選。這案獲得55票贊成、66票反對、3票空白,沒有通過。
第四案由學生會長林彥廷提出,要求全面檢討遴選案的法規及行政爭議,重新調整遴選會、校務會議代表組成,並設置常態性意見表達區。這案獲得贊成52票、反對66票、空白5票,沒有通過。
最後第二案再經全體表決,以77票贊成、30票反對、3票空白,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必要時將尋求救濟。(編輯:孫承武)10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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