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選址納直轄市挨批 原能會:研擬修正
2018/5/8 18:54(5/8 19:07 更新)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8日電)原能會公告的核廢料選址草案,把直轄市納入選址作業範圍,引起地方政府不滿,原能會今天表示,為了避免外界疑慮,將找專家及相關單位討論,研擬修正爭議內容。
原子能委員會因應地方制度法修正及直轄市改制等因素,加上核廢料選址一直無法順利推行,因此提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草案」,並在1日對外公告,向各界徵求意見,其中,草案內容把直轄市納入選址作業範圍,引起地方縣市政府不滿。
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長劉文忠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說,草案公告後,聽到外界很多不同的聲音,造成地方政府的誤解,為了避免不必要疑慮,將重新審慎檢討草案內容,做出調整。
劉文忠說,草案中把直轄市納入核廢料選址作業範圍,外界爭議最大,之後將找經濟部、台電公司及專家學者一同召開會議,研擬如何修正才能確保法案符合各界需求。
劉文忠也重申,未來選址作業將以公正的組織體、公開參與程序及客觀的標準辦理,並未預設任何場址地點。
另外,有關核二2號機再轉審查案,台電公司今天已經送出書面答覆給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原能會指出,將確認答覆內容是否有釐清審查小組提出的問題,假使仍有問題,不排除再開審查會議或到現場視察。(編輯:趙蔚蘭)10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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