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擬買回民股 重新定位華視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8日電)文化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基於公司治理及媒體自主原則,文化部對華視並無人事權;不過,文化部將朝民股買回方式規劃,重新定位華視,並研擬修正公共電視法為公共媒體法。
華視董事會日前決議總經理郭建宏不適任,引發風波。針對外界關心華視人事案,文化部發布新聞稿說明,華視是政府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規定,將股份捐贈予公視基金會所設立的公共化無線電視台,基於公司治理及媒體自主原則,文化部對華視並無人事權,人事聘任一貫尊重董事會決議,也無支持與否問題。
由於華視董事會主要由公視董事會派任組成,文化部長鄭麗君近期將邀集公視董事會及華視董事會代表進行了解,並整體討論華視定位問題。
文化部指出,鑒於華視因留有若干民股,造成長期以來公私定位不明的治理困境,文化部將朝民股買回方式規劃,重新定位華視。
對於社會各界關心文化部研修公共電視法為公共媒體法進程,文化部表示,自鄭麗君上任以來,即啟動公廣集團發展的檢討,並展開研擬修正公共電視法為公共媒體法。
這次修法將因應數位匯流發展趨勢,整合公視基金會、中央通訊社及中央廣播電台資源,以擴大公共媒體服務體系,也將檢討董、監事選任程序,確保營運本諸獨立自主精神及落實公共課責。
文化部指出,去年7月迄今,鄭麗君已主持6場諮詢會議,並拜會公視基金會董事會及中央通訊社董事會會商,明天將拜會中央廣播電台董事會,後續也將在與華視董事會見面時一併討論修法工作,再於近期提出草案,並於2月召開公聽會,廣泛收集社會意見。
現行公共電視法為1997年制定公布施行,雖曾作部分條文修正,但不足為公廣集團法律架構,對於公共媒體整體發展,並沒有進行全面檢討。
文化部表示,期望以公共性、產業性、國際性三大目標,重新思考公共媒體角色,修正公共電視法為公共媒體法,不僅提升多元創新內容,促進文化平權,並落實數位傳播服務,向國際傳達台灣文化價值,拓展國際新聞及文化傳播。1070118
延伸閱讀》華視指總經理郭建宏不適任 任內曾月虧5千萬
延伸閱讀》華視茶壺風暴 郭建宏告董事長涉誹謗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