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大火釀9死 縱火害命判死案例多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魯鋼駿新北23日電)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公寓出租套房昨晚發生9死2傷火警,警方逮縱火嫌犯案件。綜觀歷年重大縱火案,嫌犯多遭判死刑,法界人士指出,嫌犯若明知會釀死傷還縱火,會認定殺人之間接故意,依「殺人罪」論罪科刑。
縱火案層出不窮,對於蓄意縱火造成嚴重災情與死傷,綜觀歷年重大縱火案,縱火嫌犯都會受法律嚴重制裁,甚至遭判死刑。
不具名的法界人士受訪提出見解認為,嫌犯若明知現場會造成死傷仍縱火,法官審理多會認定嫌犯有殺人之間接故意;另會依火警的各項客觀情狀進行判斷,並針對嫌疑人的動機、目的、損害與犯後態度斟酌量刑。
民國74年4月1日深夜的台南市帝王飯店縱火案,起因為一名鄭姓少年到帝王飯店不滿餐廳人員,找來友人陳東榮、王金定、林志鴻報復,由鄭姓少年買來汽油,由陳東榮在飯店地下室樓梯出口點燃,大火共奪走26條人命、10人受傷,為台灣治安史上罕見的重大縱火案。
案發後,王金定、林志鴻及鄭姓少年相繼落網,其中王金定判死刑已伏法,林志鴻無期徒刑,鄭姓少年15年有期徒刑;而逃亡25年的陳東榮在99年間落網,於101年遭判死刑定讞,102年伏法。
91年7月下午發生在基隆民宅的縱火案,嫌犯林金德不滿女友提分手,懷疑是另結新歡,提著汽油桶衝到女友胞弟住處縱火,燒死3名在閣樓上均不滿10歲的無辜小女孩,他落網後坦承犯行,遭判死刑定讞,於102年伏法。
92年5月25日,男子洪明聰因為酒後跟太太爭吵,憤而提汽油桶到新北市鶯歌太太的娘家縱火,燒死小舅子和小舅子的3個孩子,因罪行重大,法官於95年依殺人罪判洪明聰死刑定讞,已於101年伏法。
92年8月31日發生的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當天凌晨,住在1樓的邱春生與徐瑞琴夫婦激烈爭吵引發縱火。火勢引燃穿堂停放的64輛摩托車,大火封住兩棟大樓共用出口,高溫濃煙灌入梯間,形成煙囪效應,阻斷大樓逃生通道。警消最終救出112人,13人死亡,20人重傷,51人輕傷;獲救者有3人留醫數日後不治。
而宜蘭縣民林旺仁因不滿妻子到基隆巿一間卡拉OK店工作,93年6月16日持汽油到卡拉OK店潑汽油縱火,造成5人命喪火窟,最高法院於100年依殺人罪,判處林旺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目前林旺仁仍羈押台北看守所。
新竹市男子彭建源,因覺得和朋友們看不起他,持汽油到朋友經營的家庭式KTV門口縱火洩憤,造成5死3傷悲劇。案子一、二審及更一審均判彭建源死刑,最高法院兩度針對應否判死刑召開辯論庭,103年9月2日宣判駁回上訴,死刑確定。10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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