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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再修正 林淑芬憂心風險高

2017/11/6 20:06(11/6 21: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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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陳俊華台北6日電)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拍板一例一休再修法方向,民進黨籍立委蔡易餘認為處理得很漂亮;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則說,放寬7休1雖政府設有把關機制但可能無效,風險滿高。

賴清德中午親自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一例一休修法方向,休息日出勤加班改為核實計算;加班時數,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至於「7休1」鬆綁,新增「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與會者下午會後轉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晚邀集黨團幹部與立委約40人開會研商凝聚共識,對於一例一休再修法有不同意見者,如立委鍾孔炤、林淑芬,上週由賴清德親上火線表達溝通誠意,但林淑芬以另有行程為由,上周未與賴清德見面;鍾孔炤則向賴清德表達對修法5方向的不同看法,鍾孔炤今天未出席行政立法協調會議。

「7休1」關鍵修法條文,勞基法第36條修正草案,新增「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得將所定例假,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之」等文字。

草案規定,例假的調整,需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使得為之。雇主雇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攸關加班工時上限的修正條文,草案指出,延長的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以1個月不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超過138小時為之。

草案規定,雇主雇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但前項但書規定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蔡易餘在行政立法協調會後受訪表示,加班上限採總量管制,必須經勞資協商有結論。輪班間隔部分,原則採11小時,若要採8小時必須經過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他認為,這樣的處理很漂亮。

林淑芬則表示,放寬7休1,行政院所設的把關機制可能都是無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通常都站在業者的立場,過去交通部、經濟部就曾多次站在業者立場發言。

她說,至於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行業,勞動部審議並沒有審查程序的字眼,最後恐怕也是無效。條文中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她認為,從過去案例來看,「地方政府根本沒有審查就准了」。

林淑芬說,鬆綁7休1不應是對行業別開放,而是要明定什麼是「特殊需要」,不是業者說了算。她說,或許條文有那麼一點把關,但看起來把關機制不是很有效力,風險還是滿高的。1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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