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天價5.5億交保金 30分鐘送抵法院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蕭博文台北31日電)北檢偵辦遠雄集團弊案,今天起訴遠雄創辦人趙藤雄,案子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裁定趙藤雄5億5000萬元交保,創司法史單一個案被告最高交保金紀錄,員工30分鐘內準備好交保金送抵法院。
法官同時諭知趙藤雄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天早上8時至10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吳承學問趙藤雄倘若交保,能提供多少交保金?以及目前財力狀況等相關問題。
趙藤雄於庭上指出,自己在公司上班這10幾年來,從來不拿任何報酬,是靠股利收益;他名下有一些不動產,個人財產總計有100億元、200億元左右,但受到這個案子影響,財產會下跌。
吳承學另問趙藤雄目前的身體狀況;趙藤雄說,他本來的睡眠狀況就很差,現在又因為過敏吃了一些西藥,體內類固醇太多,導致血管爆裂,干擾睡眠。
趙藤雄的辯護律師則說,檢察官起訴趙藤雄財報不實部分有誤會,趙藤雄在本案的犯罪所得也沒有超過1億元;趙藤雄被控行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部分,與行賄罪的構成要件不足;本案起訴書近500頁,這麼多扣案的相關書證,趙藤雄哪裡還有串證之虞。
吳承學說,雖然趙藤雄否認犯罪,但根據檢察官起訴書卷內事證,足認趙藤雄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本案所涉最輕本刑為5年,本來就伴隨高度逃亡可能,再加上趙藤雄之前因他案被判決有罪確定,也增加趙藤雄逃亡的可能。
吳承學也認為,趙藤雄比起一般人有雄厚資力,客觀上可預期倘若趙逃亡他處,有足夠財力支撐。
不過,吳承學也說,考量趙藤雄在本案的犯罪情節,以及檢方已完成案件偵辦的進度等情況,在晚間7時50分左右,諭知趙藤雄以新台幣5億5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每天早上8時至10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當法院裁定趙藤雄以5億5000萬元交保後,趙藤雄的員工及親友用15個紙箱、在30分鐘內,將交保金送抵北院法警室,為趙藤雄辦交保。
台北地檢署指出,趙藤雄以遠雄人壽龐大資金投資不動產開發,不思正當經營,罔顧法令限制保險業關係人交易以達防範利益衝突的立法目的,隱匿遠雄人壽利害關係人交易,並使遠雄營造等公司淪為其個人營造部門,施作總契約金額達270億元的工程,卻未獲取分文合理利潤,嚴重損害公司資產與全體股東利益。
針對趙藤雄涉及的土城及新莊開發弊案,檢察官認為,趙藤雄以承攬土方清運工程的不正利益行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請託周勝考施壓環保局隱匿環評委員會決議,額外獲取28%的設計容積率,預估可謀求不法利益高達25億元。1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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