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涉兩件炒股案 纏訟10餘年
2017/10/7 00:05(10/7 07:1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6日電)花蓮地檢署6日依涉嫌逃漏稅9000多萬元、偽證罪追加起訴花蓮縣長傅崐萁;傅崐萁開記者會表達遭司法迫害,然而他被兩件「炒股案」官司纏住10多年。
花蓮地檢署調查,傅崐萁及祕書長顏新章被控在理想大地土地交易案,涉恐嚇取財,逼迫地主賣地,檢方認定傅崐萁是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暗中執行土地交易,一夕之間不但賺取價差1.6億元,還涉嫌逃漏稅超過9000萬元,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傅崐萁作證具結,否認為公司負責人,也一併追加起訴偽證罪嫌。
傅崐萁的官司還包括炒作凱聚磁磚股票案,目前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中;另被控14年前任職立委期間,內線交易炒作合機公司股票案,台中高分院今年6月更二審判處徒刑8月,不法所得6300萬餘元沒收,全案仍可再上訴。
傅崐萁被控自1997年起向已故股市名人黃任中借款,以相對成交等方式連續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和華隆公司股票,危害證券金融市場交易秩序。一審時,傅崐萁被認定違法炒股、洗錢,被判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併科新台幣3500萬元罰金。
高院二審時,傅被依證交法處4年徒刑,併科罰金2000萬元。高院更二審時被判刑3年。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重新認定犯罪事實,事前卻沒告知傅,侵害傅的訴訟防禦權;傅聲請調查的證據,更二審不同意調查,但沒敘明理由;傅涉及華隆案的部分也漏而未判,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另外,傅崐萁、徐榛蔚夫婦2009年12月間以「個性不合」為由到吉安鄉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傅崐萁夫婦假離婚案有罪,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和4月,均得易科罰金。監察院認為傅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開罰100萬元。106100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