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草案涉統獨 蘇巧慧:陳述客觀狀況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巧慧今天表示,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拿掉「自由地區」、「統一前」等詞,是認知現況的客觀陳述,不是挑釁,也沒變動現狀意圖。
蘇巧慧提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希望修憲將台灣由雙首長制改為總統制,目前全案已獲41席立委連署。
草案將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中「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修改為「為因應國家施行憲政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草案刪除「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等字。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其中「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草案修正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案需「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草案將「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改為「全國」。
蘇巧慧表示,「我是一個務實的政治工作者,有我的理念與信仰」。提出的修憲草案版本,就是她認知狀況的客觀陳述,沒任何挑釁、沒變動現狀意圖,這也只是各版本之一,最重要是啟動修憲程序,啟動後各界都可討論。
蘇巧慧說,她認知的狀況就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國號叫中華民國,既然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不需要再宣布獨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委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10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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