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預算案綠擬不斷電表決 藍:會因應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劉冠廷台北2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起處理前瞻特別預算案,陷入表決大戰。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下週不排除24小時不斷電表決;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彥秀說,會設想各種狀況。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舉行院會,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立法院長蘇嘉全依程序開始處理通案,再度陷入冗長表決戰,到晚間11時30分,僅處理到通案第119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晚間受訪時表示,今天只會處理到午夜12時,但若進度來不及,下星期不排除將24小時不斷電表決,務必在臨時會結束前將前瞻預算案處理完成。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彥秀說,議場的狀況瞬息萬變,他們會設想各種可能發生的狀況;而民進黨若要不斷電表決,目的應是想製造陪國民黨一起表決的假象,然後將包裹表決的方式合理化。
另外,針對「一事不二議」朝野有不同見解。一位熟識立法院議事規則的國民黨籍資深立委受訪時表示,前瞻預算案在委員會未作成決議,直接送交院會協商與二、三讀,自然沒有所謂的「初審版本」,因此行政院版本就是「原提案」,而國民黨團提案與原案旨趣距離最遠,當然應優先討論。
他並說,民進黨所主張的「一事不再議」,是依照提案順序,院會應先表決委員會保留案及民進黨提案,不必表決國民黨上萬提案,這是民進黨的錯誤解釋;每個預算案都是一個議案、再者每個提案都與原提案旨趣距離甚遠,因此院會處理預算案應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1條及第37條規定處理。
李俊俋表示,大法官解釋391號中就寫得很清楚,法律案跟預算案是不一樣的,預算案沒有修正動議及再修正動議,因預算案就是提出一個數字,若意見不同就提出對案,修正動議才有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1條中「遠近」的問題。
李俊俋說,因預算案沒有遠近問題,就照議事規範第53條「關於人選、款項、時間、數字等,依提出之先後順序,依次表決至通過其一為止」。現在就是先處理委員會保留的案子,接著就依照提案先後順序來處理,「根本沒有遠近的問題」。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1條規定,對同一事項有2個以上修正動議時,應俟提出完畢並成立後,就其與原案旨趣距離較遠者,依次提付討論;其無距離遠近者,依其提出之先後。10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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