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入獄6個月 黃之鋒:即使坐牢也不放棄
2017/8/17 16:39(8/17 19:5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7日電)香港「占中」運動的青年代表人物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因為非法集結罪,今天被判入獄6至8個月不等。黃之鋒表示,即使坐牢也不會放棄,也希望在獄外的不要放棄。
2014年9月26日晚,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和當時的專上學生聯會祕書長周永康和常委羅冠聰率領一批學生強闖金鐘政府總部廣場,占據不走。
兩天後,即9月28日,廣場外包括「占中」發起人戴耀廷在內的大批支持者,宣布「占中」運動開始。
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去年被香港法庭裁定非法集會等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等,但代表政府的律政司提出上訴,要求高等法院改判監禁。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下午宣判,認為這是一次嚴重和大規模的非法集結,原審所判刑期明顯過輕,唯一恰當的判刑是立即予以監禁。
法官裁定,改判黃之鋒監禁6個月、周永康7個月、羅冠聰8個月,並立即入監。
法官於下午4時許宣判後,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於傍晚6時左右被囚車送往監獄,期間有大批支持者在旁舉起黃傘並高呼口號,以示支持。
囚車離開法院時,由於有大批記者和支持者團團圍住,情況一度混亂。
黃之鋒在步入法庭前曾向記者說,無悔參加「雨傘運動」,對自己參與奪取政府廣場及投入「占中」運動,感到非常榮幸。
黃之鋒又說,即使坐牢也不會放棄,也希望在獄外的不要放棄。
對於黃之鋒等人被判刑,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向媒體說,接連有社運人士被判入獄,這會產生兩極影響,一方面可能會有年輕人淡出社運,但也會有年輕人不肯放棄,甚至敵視政府以至整個體制。
羅冠聰目前為香港眾志主席,黃之鋒為祕書長。10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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