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弊案 北檢起訴何壽川等19人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7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弊案,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妻子廖怡慇等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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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調查永豐金控涉違法案,發現多個犯罪區塊,包括何壽川等人自民國98年10月間起,被控以永豐金租賃股份有限公司100% 轉投資的境外Grand Capital Limited ,疑違法放貸給境外無實際營運的紙上公司J&R Trading Co.Ltd.新台幣50餘億元。
另外,還查出永豐餘集團涉嫌透過YFY、元太科技,投資李俊傑控制的紙上公司Giant Crystal可交換公司債,並透過境外公司層層控制,最終控制上海1788房地產大樓等。
檢調6月16日發動首波搜索約談行動,訊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何壽川、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妻子廖怡慇等3人;北院在6月18日裁定何壽川等3人羈押禁見。1060817
永豐金弊案 何壽川遭具體求刑12年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7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違法案,今天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並建請法院對何壽川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6億元。
北檢新聞稿指出,檢調獲報並調查永豐金控違法案,有多項案情;包括永豐金控GC等公司,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Giant Crystal公司;何壽川等人挪用永豐餘控股公司及元太科技公司子公司各美金850萬元;永豐金控GC公司接續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J&R公司美金1.77億元。
北檢根據相關證據認定何壽川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的不得向交易對象收受不當利益罪嫌、特別背信罪嫌,以及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等罪嫌。
北檢指出,何壽川為永豐餘集團實際負責人,旗下統領永豐金控等公司,但他竟為貪圖私利,與三寶集團董事長李俊傑勾結營私,遭羈押期間還不斷透過律師對外傳話,指示下屬對外轉達「政治操作」的說詞,企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性。
北檢認為何壽川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對何壽川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另外,何壽川不法所得美金1200萬元,請依法沒收。10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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