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永豐金控案第2波 檢調約談3專業經理人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違法案,繼6月發動搜索並聲請羈押禁見時任永豐金控董座何壽川等3人後,今天發動第二波行動,指揮調查局幹員搜索永豐金公司並約談3名專案經理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疑違法放貸案,6月16日發動搜索約談行動,17日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何壽川、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妻子廖怡慇等3人;台北地院18日認定何壽川等3人涉違證交法的背信等罪,加上有多名重要關係人未返國接受調查,有勾串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依據法院裁定,何壽川於檢察官訊問時供稱,當時他不知道張金榜的提案,是在民國100年6月轉成可轉債時,他才知道,所以就把原來匯出去的錢,在會計科目上很清楚記載買可轉債等語,顯見何壽川就其知情且同意永豐餘全球公司認購 GiantCrystal公司所發行可交換公司債。
此外,張金榜以立可帶塗銷其所書擬,由永豐餘全球公司認購GiantCrystal公司所發行之StarCity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及評價費用的簽呈上簽核單位「董事長何」的字樣,並將塗銷後的簽呈交付金管會;廖怡慇刻意撕毀她於StarCity公司、CityVision公司股東明細、獲利分配表關於日期部分記載,明顯有湮滅本案重要證據舉動。
裁定也指出,本案重要關係人、廖怡慇配偶李俊傑尚未到案,且何壽川為永豐餘集團負責人,張金榜為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廖怡慇為三寶公司決策者,3人均擔任要職,不排除以其地位影響共犯及其他關係人陳述,也有串證、滅證之虞,本案犯罪事實龐大,諸多證人、證物仍有待檢察官持續追查、釐清,因此裁准收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經近日比對查扣證據文件、12日提訊何壽川後,為釐清案情,今天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幹員搜索永豐金公司帶回大批資料並約談3名專案經理人作證;3人經北機站步詢問後,預計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全案朝違反證交法的背信等罪偵辦。1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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