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頂新劣油案挨罰5千萬 法院判撤銷發還

2017/7/6 17:52(7/7 01:4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6日電)頂新製油公司被控從越南進口飼料油製成食用油,2014年遭屏東縣衛生局裁罰5000萬元,頂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屏東衛生局敗訴,應撤銷原處分並發還罰款。


延伸閱讀》味全油品案 魏應充7月底入監服刑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開罰理由指出,頂新自2012年1月起從越南進口豬油26批、共321萬6670公斤,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同年10月10日函示,這些進口油脂只能做為飼料用,但頂新卻製成食用油品並在市面販售,因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5000萬元罰款。

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屏東衛生局在頂新案刑事判決確定前就開罰,違反行政罰法「刑罰優先」及「一事不二罰」原則,因此撤銷原處分,並判處屏東縣衛生局應將5000萬元罰鍰及利息一併返還頂新,待刑事判決確定再行處置。10607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