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徐國勇:前瞻共兩期 不會沒完沒了

2017/7/6 15:26(7/6 18:3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6日電)外界質疑前瞻特別條例未明定落日條款,成為錢坑。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表示,特別條例是規定可以繼續1次,因此不會超過2期、共新台幣8400億元的規模,「不會沒完沒了」。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前瞻特別預算以4年為期程,上限為新台幣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可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


延伸閱讀》前瞻三讀 鄭文燦:爭議過去建設會留下

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質疑,前瞻條例成為可以「四年又四年」,不斷提出4200億舉債的超級大錢坑法案,要求立即改正。前國策顧問郝明義也在臉書上發文呼籲民眾,打電話給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反映此事,暫緩公告施行前瞻條例。

徐國勇上午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時澄清,前瞻特別條例第7條是規定可以繼續一次,4年4200億元期滿後,可再編列1次4年期的4200億特別預算,總共8400億元。特別條例是特別法,解釋上必須從嚴,「不會沒完沒了」。

徐國勇再次重申,特別預算仍然必須遵守公債法舉債上限,意即舉債平均不能超過歲出15%流量及前三年平均GDP的40.6%,因此絕對不會有債留子孫或額外舉債的問題。10607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