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批彈劾理由未審先判 再提5聲明[更新]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4日電)前中央研究院長翁啟惠今天發表聲明表示,監察院彈劾所述理由,或屬對事實嚴重誤解,或屬對進行中訴訟未審先判,他深感遺憾,完全無從接受。
監察院通過彈劾翁啟惠,監察委員認為翁啟惠在任職期間,購買民營公司股票謀利,並協助無償取得中研院研究成果,嚴重損害政府聲譽,違法失職情節重大。
翁啟惠發聲明表示,「監察院彈劾本人所述理由,或屬對事實嚴重誤解,或屬對進行中訴訟未審先判,在欠缺明確程序及給予本人適當說明情況下,驟然做此決定,本人深感遺憾,完全無從接受其決定。」1060704
遭監院彈劾 翁啟惠再發5點聲明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4日電)前中央研究院長翁啟惠今晚再發5點聲明表示,絕未帶頭違反中研院的技轉利益衝突原則。
監察院通過彈劾翁啟惠,監察委員認為翁啟惠在任職期間,購買民營公司股票謀利,並協助無償取得中研院研究成果,嚴重損害政府聲譽,違法失職情節重大。
翁啟惠下午發表聲明表示,「監察院彈劾本人所述理由,或屬對事實嚴重誤解,或屬對進行中訴訟未審先判,在欠缺明確程序及給予本人適當說明情況下,驟然做此決定,本人深感遺憾,完全無從接受其決定。」
翁啟惠約晚間9時左右再發5點聲明表示,他或家人在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購買浩鼎股票,純因浩鼎發展疫苗產品主要源自他的發明與技轉,相關投資或貸款無不法,且不保證投資會獲利;從未應允收受浩鼎技術股或因此不當協助其相關公司無償學習技術或取得研究成果。
他說,他督導的中研院訂定技轉利益衝突原則,絕未帶頭違反規定;從未主動發表有關浩鼎解盲言論,相關陳述係屬因應媒體突襲詢問所做個人科學評論;未完整說明持股事,確有疏忽,但絕無任何不良動機。10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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