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涉弊案 北院裁定趙藤雄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嫌掏空公司資產、行賄官員等案,向法院聲押;台北地院認為趙藤雄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今天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獲報,趙藤雄等人涉嫌自民國96年6月起,在遠雄人壽公司相關工程中,隱匿關係人交易,並以顧問費名義墊高工程款,從中獲利詐取鉅額款項;另外,也懷疑遠雄集團賄賂新北市市府官員和議員,護航遠雄在新北市的開發案。
北檢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陳佳秀,在6月29日率同檢察官吳曉婷、高一書等6名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及台北市警察局員警,持50張搜索票,至趙藤雄等多名被告位於新北市、台北市的相關辦公處所執行搜索,並傳喚趙等66人進行偵訊。
北檢複訊後認定趙藤雄涉犯行賄、特別背信、財報不實、偽造文書等罪嫌,且有串供滅證之虞,於6月30日早上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
延伸閱讀》趙藤雄羈押禁見 遠雄提3點聲明北院昨晚召開羈押庭,趙藤雄就本案犯罪情節,多供稱不知情或不知細節;法官考量還須詢問集團員工相關案情,且本案另名被告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未到案共犯、趙藤雄與集團員工間,具有利害關係,認為這當中存有相互勾串供詞、互為迴護的高度誘因。
北院根據客觀事實認定,趙藤雄與周勝考等人,有勾串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此外,趙藤雄的陸姓秘書,在北檢執行搜索的前一天中午,還有銷毀趙藤雄行事曆等滅證情況。
因此,北院認定趙藤雄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今天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此外,雖然趙藤雄以身體狀況不佳,向法官提出具保聲請,但未符合規定。1060701
趙藤雄遭收押 遠雄:最快速度提抗告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日電)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因涉嫌遠雄人壽掏空案及行賄新北市官員案,今天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企業團對此表達遺憾,但會以最快速度提出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嫌掏空公司資產、遠雄涉賄賂新北市府官員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今天下午裁定趙藤雄羈押禁見。
楊舜欽指出,企業團非常遺憾法官未能採信企業團所提出的證據,後續會與律師協商研究,以最快速度提出抗告。
楊舜欽強調,企業團內各公司均由專業經理人經營、管理,各公司目前營運非常正常,請客戶和上下廠商不用擔心。趙藤雄是企業團的創辦人,除了大巨蛋公司和遠雄文教基金會仍掛名董事長之外,在企業團內各公司完全未參與任何經營管理職。10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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