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協商 樓地板育嬰年資條文保留
2017/6/15 12:36(6/15 12: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溫貴香台北15日電)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攸關年金改革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討論了一上午,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公務員樓地板門檻以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年資相關條文,暫時先保留。
立法院本會期第1次臨時會登場,上午9時起開始朝野協商。其中第4條是攸關樓地板的最低保障金額、第7條則是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期間,退撫基金費用該由政府負擔或是公務員自付。
樓地板部分,考試院、民進黨團版皆主張為新台幣3萬2160元,時代力量黨團主張是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2萬2208元;國民黨個別委員則都有不同版本:親民黨團主張為4萬3550元。
經過1個多小時討論,蘇嘉全裁示條文先保留,並請國民黨團整合出一個版本,思考一下,之後回頭再討論,盼能有一些方向,「不然可能討論到晚上都討論不完」。
另外,育嬰留職停薪年資繳費負擔部分,民進黨團主張由公務員完全自付、時代力量主張政府應全額負擔,國民黨團則認為由政府、個人各負擔一半。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育敏說,「少子化」已是國安問題,政府補助費用,可鼓勵青年多生小孩、增產報國,政府應創造更友善的生育環境,否則跟潮流背道而馳;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說,要讓年輕公務員從年金改革中看到政府有照顧到他們、認為未來是有希望的,政府應全額負擔。
民進黨籍立委王榮璋則說,育嬰留職停薪是「購買年資」的方式保持,以利退休時年金不至於減少,若公務員部分由政府全額或部分負擔,勞退也應相對處理,在勞工請育嬰假時,雇主仍須提撥薪資6%費用。10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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