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授權卻被收錄 吳明益聲明:想做非教科書作者
(中央社網站)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吳明益最近發現自己的作品,在未經他授權的情況下被編進教科書。經他逐一聯絡,出版社承認錯誤、同意回收作品並聲明絕不再犯。吳明益決定公開此事,提醒其他作者注意自己的權益,也希望藉由這次事件改變教科書授權生態,呼籲出版界重視版權問題。
吳明益是國內知名小說家,著有「單車失竊記」、「複眼人」等小說,曾獲多項文學獎。14日他在臉書發表長文「我想做一個非教科書的作者:關於教科書授權爭議的公開說明」,詳述他發現自己的文章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編進至少4個版本的中學教科書。
吳明益說,一個多月以前,曾有一面之緣的大學教授寫信給他,希望他將一篇文章授權給中學教科書。他回信委婉拒絕,這兩年他已不再授權任何文章,他不授權自有其他好的作品可以選錄,教科書沒有「非我不可」這回事,而且他對現在的國文教育並不滿意,決意當一個「非教科書」作者。
不久,他收到另一位曾被他拒絕的編輯來信要求授權,這位編輯發現,吳明益的文章已經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參考書裡出現,所以希望也能獲得授權。問題是,吳明益從來沒有授權出版社使用那幾篇文章!
吳明益發現,目前至少有4家出版社未經授權使用他的文章,包括翰林、南一、晟景、三民出版社,使用的文章包括吳明益已出版作品,以及臉書未公開文章,這讓他驚訝不已。
吳明益說,他有學生在教科書出版社工作,他深知他們的辛苦,責任不應由這些編輯來擔。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處理,直到處理告一段落之後,才在臉書公開發文,希望提醒其他作者注意自己的權益,也希望這一次的事件,能改變國內教科書的授權生態。
雖然教科書可依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合理使用」作品,但不能侵害著作權人的人格權;即使是教科書想要「合理使用」某篇文章,作者也可以主張作品遭到修改、不當摘引而予以拒絕。吳明益與這幾家出版社聯繫,聲明不收授權費或賠償金,要求現有產品下架,刪除他的作品,在公司官網、FB公告道歉,並聲明日後相關出版物都應依法辦理。幾家出版社都認錯,並同意了他的要求。
吳明益強調,這件事不只是他個人的事,一定還有許多文章在作者不知情的狀況下被收入各版本的教材裡,這是不對的事。也有很多編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方式在處理版權事宜,這當然也是不對的事。
他公開說明此事,就是希望造成一些改變,讓出版界重視版權問題。同時,他也公開聲明,除非是「非自願地全文選入教科書」(也就是適用於著作權法第47條的情形),「我將永久拒絕任何教科書與參考書使用我的作品」,「在語文教育與文學教育的改變之前,請容我安於做一個非教科書作者吧。」1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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