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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滅村國賠聲請案 123名家屬敗訴定讞

2017/6/7 17:40(6/7 19: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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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7日電)八八水災造成高雄市小林村滅村,百位罹難村民家屬聲請國賠案,一、二審均敗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法院見解,駁回123名聲請人的上訴案,判決敗訴定讞。

不過,有部分罹難村民住在潛勢區,當初是因村長拒絕撤離而喪命,國賠的舉證責任須由高雄市政府負責,最高法院將這15名滅村家屬聲請國賠部分廢棄發回。

民國98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甲仙鄉(後改制為甲仙區)小林村遭土石流滅頂,造成460餘人罹難,倖存災民後來請求國賠新台幣24億元,高市府並開兩次國賠審議委員會,採信檢方調查結果,認定滅村為天災,與公務員行為無相當因果關係予以駁回。

然而,災民們不服並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國賠,分別要求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賠償3億多元及2億多元,總計近6億元。

災民認為災害應變中心於案發前,至少8次通報要求撤離小林村,但前甲仙鄉公所不執行撤離指示,身為上級單位的前高雄縣政府也未督導、不協助相關撤離,最後導致慘劇發生,滅村主因是人禍。1060607

不服國賠敗訴 小林村民研議提再審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7日電)8年的纏訟,莫拉克風災造成小林村滅村,123名家屬提出國賠聲請,最高法院維持二審法院見解,駁回123名聲請人的上訴案,判決敗訴定讞,小林村民不滿判決結果擬提再審。

民國98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縣市合併前的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遭土石流滅頂,造成460餘人罹難,倖存災民後來請求國賠新台幣24億元未果,災民不服並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國賠,分別要求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賠償3億多元及2億多元,總計近6億元。

官司纏訟近8,百位罹難村民家屬聲請國賠案,一、二審均敗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法院見解,駁回123名聲請人的上訴案,判決敗訴定讞。

日光小林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偉民受訪表示不滿,他說為了打這起官司,1家3口提起訴訟,訴訟費花了10多萬元,得到的判決結果令人失望。

他指控當時甲仙鄉公所未盡撤民通知,對土石流通報敷衍行事,政府疏失怪罪天災,讓無辜百姓枉死。他說等收到判決書將和提告人研議提起再審。10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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