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同婚釋憲立法或修法 尊重國會
2017/5/24 17:26(5/24 18:18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4日電)同婚釋憲案,總統府今天提3點立場,其中包括請行政部門依照釋憲結果,綜合各界意見,儘速提出具體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關於立法、修法的審議過程,府方說,尊重國會。
同婚釋憲案,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今天傍晚召開記者會,表達府方3點立場,一,法律必須保障所有人民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依據憲政體制。大法官所作出的解釋文,有拘束全國人民及各級機關的效力。
二,請行政部門後續依照今天的釋憲結果,並綜合各界的意見,儘速提出具體的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要如期完成三讀。
三,總統也呼籲整個社會,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來面對跟自己意見不一樣的人。「總統相信,我們有成熟的民主機制來化解歧見」。
說明這3點立場後,吳釗燮沒有接受媒體提問,隨即離開記者會場。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隨後兩度被媒體詢及,總統府認為應該修民法或立專法?
林鶴明則重申府方這3點立場,他說,請行政部門後續依照今天的釋憲結果,並綜合各界的意見,儘速提出具體的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關於立法、修法的審議過程,我們都尊重國會的議事安排」。10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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