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核廢料最終處置 讓公民公開參與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1日電)行政院長林全今天表示,核廢料最終處置,會讓公民公開參與,不會有任何黑箱問題,絕對透明。
媒體日前報導,離島澎湖縣、金門縣與馬祖,都被納入可能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所。
離島選出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楊鎮浯、陳雪生與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楊曜上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聯合質詢,反對將離島當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所立場。
楊鎮浯表示,既然說釣魚台是中華民國領土,核廢料乾脆放釣魚台;楊曜說,為什麼核廢料要放在離島?
陳雪生要求林全調查到底是誰放話,是經濟部、經濟部能源局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他說,核廢料放總統府底下不是更安全?
林全說,充分認知3名立委意見,最近傳出部分消息,可能是說明外界質疑相關問題處置延宕而造成誤解,目前沒這方面政策。1060321
核廢料貯存場時程 台電最新規劃出爐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1日電)媒體報導台電明定核廢料集中式乾式貯存場於民國133年前完工啟用。台電澄清,此為舊資料,3月送交經濟部的最新規劃期程為「n+6+10」,後續將待行政院非核小組討論再決定。
台電公司上午舉辦「Andra法國放射性廢棄物專責管理機構實務經驗國際論壇」,台電發言人林德福會中受訪表示,今年3月已提報經濟部「集中式貯存場初步推行規劃書」進行審查,現在也送到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旗下「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進行討論。
林德福說,重點是希望盡快達成共識確定集中式貯存場場址,後續的期程才能明確排定,因為設定在本島、離島、陸地或海洋的工作規劃都不同,所以規劃書是提出用「n+年」的方式進行。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副處長黃添煌也補充說明,台電於103年呈報主管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關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修訂版,內容曾提到若台電未於118年選出最終處置場的場址時,就必須提出應變計畫,並針對核廢料集中貯存規劃期程為15年,所以將118加上15年才得出「133年」的時間點。
黃添煌指出,台電3月送交給經濟部的「集中式貯存場初步推行規劃書」中,規劃期程仍設定為「先確定場址」後,後續約需有6年時間進行規劃,包括申請必要證照、土地取得及環評等工作,還有後期施工期間規劃約需10年,所以規劃排定總時程為「n+6+10」,此為目前最新規劃內容。10603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