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翻車產險拒賠?富邦發聲明喊冤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3日電)蝶戀花車禍發生1家4口3死慘劇,卻傳出哥哥申請妹妹乘客險及旅行責任險理賠遭拒,富邦金控旗下富邦產險聲明強調,哥哥無法請求妹妹的責任險給付,是法令規定,不是拒賠。
國道五號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翻車意外,奪走33條人命,其中李姓夫妻與女兒三人一同出遊罹難,一家四口只剩未同遊的兒子,但這名哥哥欲領取妹妹的乘客險及旅行責任險理賠遭拒,引發爭議。
富邦產險指出,事故發生後,客服人員不分假日,主動積極聯絡受害家屬辦理理賠事宜,截至目前為止,已完成5名個人傷害險身故者保險金新台幣1300萬元及17位乘客責任險理賠金3400萬元給付,共計給付保險賠款4700萬元。
富邦產險也澄清,遊覽車乘客險是一種責任保險,遊覽車業者依規定向保險公司投保責任險並支付保費,若遊覽車發生意外導致乘客死傷,遭受侵權人請求賠償時所需承擔的責任;因此,重點在於誰受侵權,誰就可以求償。
富邦產險表示,以本案為例,李先生對父母身故依法具有請求權,對妹妹身故部份則無,因此,哥哥並無向遊覽車業者請求賠償的權利。既然遊覽車業者無賠償哥哥的責任,保險公司就無法依據保單賠付。
富邦產險指出,對於本次不幸事故深表遺憾,李男父母賠償金部分,富邦產險已在昨天簽結,今天即可撥入李先生帳戶,本案李先生無法請求妹妹的責任險賠付,是依法令規定無法賠付,而非業者拒賠。1060223
蝶戀花妹妹責任險無法理賠 金管會解釋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3日電)蝶戀花賞櫻團意外造成退役軍官李姓1家3口死亡,獨留兒子,傳出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李傳海女兒的旅責險、乘客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強調,責任險的保險金不是遺產,理賠必須回歸民法規定。
蝶戀花賞櫻團重大車禍中,退役軍官李傳海與妻女不幸罹難,僅剩下兒子。李妻的妹妹黎鳳珠受訪表示,富邦產險與旺旺友聯保險說,根據民法第194條,無法理賠李傳海女兒的旅責險、乘客險。
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說明,責任險的理賠須回歸民法第194條規定,而民法的制定是由大家所公認的。
施瓊華表示,責任險的理賠須因被保險人(死者)死亡時,直系血親或配偶才能以精神賠償為由,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金,或者他人因死者死亡時,對財產有損害時,才能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
所謂直系血親,為父母、子女;至於兄弟姊妹則是旁系血親。
對於金管會是否開特例,要求保險公司理賠,施瓊華回應,「這怎麼開特例,保險公司賣商品都有一定的承保範圍,不能用保險法強制要求業者理賠。」10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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