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乳致患者乳房病變 史亞平夫遭判9年5月
2017/1/25 17:49(1/25 18:1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5日電)駐奧地利代表史亞平的丈夫郝治華,涉嫌以含有聚丙烯醯胺成分的物質為人隆乳,造成被害人乳房產生病變,台中地院今天依違反藥事法、詐欺等罪判他9年5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台中萌葳診所院長郝治華於民國90年到104年間,對外宣稱不必開刀,注射玻尿酸進行隆乳、安全無虞,陸續替11名女病患隆乳。
之後,陸續有被害人事後出現硬塊、病變,經送工研院檢測後,才確知並非郝治華所稱「玻尿酸」,而是含有聚丙烯醯胺成分的物質。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今天依違反藥事法、詐欺等罪判他9年5月徒刑,其中,不得易科罰金也不可易服社會勞動為4年4月,可易服社會勞動為3年10月,可易科罰金為1年3月。全案仍可上訴。10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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