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宜函被偷拍 超商店長函送法辦
2016/12/5 15:00(12/5 15: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5日電)台視主播劉宜函3日到台北市五常街便利商店買飲料時,鄭姓店長趁機拿手機偷拍裙底,警方訊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函送法辦。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今天表示,經調閱便利商店監視器後發現,當時劉姓主播在飲料櫃前選購飲料時,超商鄭姓店長拿出手機偷拍裙底風光,主播發現後立刻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查看手機錄像後,並沒有拍到隱私處,無法提告妨害秘密罪,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函送法辦。
鄭姓店長向警方供稱,因為年底業績壓力大,才會偷拍抒解壓力。10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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