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倒塌百人亡 林明輝等均判最重刑5年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5日電)0206強震造成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115人罹難,維冠負責人林明輝等5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5名被告最重刑5年,各併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下午5時宣判,被告分別是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
合議庭審判長陳金虎表示,這起事件造成被害人身心俱創、家園全毀、家破人亡,整個家族死亡人數最高9人,如此刑期仍嫌不足。
台南維冠金龍倒塌,造成115人罹難,96人受傷,是台灣史上單一建築物倒塌傷亡最慘重的災難事件;台南地檢署4月7日起訴林明輝、洪仙汗、張魁寶、鄭進貴、鄭東旭等5人。南檢請法官量處最重刑度,但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就是判5年。
維冠大樓倒塌後,林明輝、鄭進貴及張魁寶被收押,鄭進貴、張魁寶4月7日各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林明輝目前在押中。1051125
維冠倒塌判最重刑 受災家屬無法接受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5日電)台南維冠金龍大樓遇強震倒塌,115人罹難,台南地院今天對維冠負責人林明輝等5人判處最重刑5年;受災家屬發表聯合聲明說「無法接受」、「這口氣吞不下去」。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5時宣判,林明輝等5人因業務過失致死全被判處最重刑5年,各併科罰金9萬元,維冠受災戶、被截掉左腿的李宗典及受災家屬等人到場聆聽判決。
李宗典的大姐李肅椊代表受災戶及家屬發表聯合聲明說「無法接受」,她表示,這份判決無法喚回最愛的家人及115條人命,這些當初蓋章的官員竟可以全身而退,難道官員可以不用負一丁點責任嗎?
李肅椊表示,台灣的建築法規不嚴謹,無法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難道還要再出現第二棟維冠嗎?真的要拿人民生命換取教訓,真的要用人命來換才有真相嗎?
她強調,受災家屬會有後續的動作,追求屬於他們的公平正義。
失去小兒子和媳婦的潘姓受災戶家屬哭說,這份判決對死者不公平,他們死的很冤枉,他們不應該死的,這口氣吞不下去。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罹難,103人受傷,是台灣史上單一建築物倒塌傷亡最慘重的災難事件;台南地檢署4月7日起訴林明輝、洪仙汗、張魁寶、鄭進貴、鄭東旭等5人。
維冠大樓倒塌後,林明輝、鄭進貴及張魁寶被收押,鄭進貴、張魁寶4月7日各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林明輝經7月7日、9月7日及11月7日裁定延伸,目前在押中。10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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