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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修法 未來訂房可收取全額訂金

2016/11/18 17:54(11/18 17: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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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18日電)訂飯店、民宿注意,觀光局今天表示,配合國際慣例,將修法,未來旅客訂房時,業者可收取全額訂金,但是3天前取消可100%退費。

依照現行「旅宿業訂房定型化契約」,目前在國內訂房,旅客預訂時僅需繳交3成訂金,如果取消,會依照不同天數按比例退款,不過,觀光局表示,基於國際慣例將修法,未來業者有4種不同的收取訂金選擇。

觀光局查報中心主任劉士銘說,未來法規修改後,業者可以選擇不收取訂金;二是依現行規定收取3成,連假期間收取5成;三可收取全額,但是3天前取消退還100%,如果前2天取消退50%,當天未到則全額沒收。

第4個選項是業者可和旅客收取全額訂金,若旅客提出取消,可保留金額在未來1年內使用。

觀光局表示,依照目前進度,旅宿業訂房定型化契約將在年底前完成修正,並公告實施。10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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