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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曉玲復職生變 柯文哲:回到原點處理

2016/10/31 13:22(10/31 14: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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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31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9月底宣布撤銷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解聘處分,讓蕭復職。不過柯文哲今天說,是撤銷教育局解聘同意函,回到原點處理,重啟教師不適任評議小組,討論是否解聘蕭。

蕭曉玲認為,她因反對前市長郝龍斌推出的一綱一本政策,北市教育局在民國97年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為由,將她違法解聘。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決解聘合法定讞,但監察院於102年糾正台北市政府。

柯文哲9月21日宣布撤銷解聘處分,擇他校復職,並補發蕭曉玲9年本薪。當時北市教育局的新聞稿,也明文表示「撤銷原核准解聘函後,中山國中解聘處分因缺乏法定生效要件而自始無效,因該校目前已無音樂教師職缺,本局將另協調安置蕭師復職。」

不過,蕭曉玲復職一事今天出現大轉彎。柯文哲上午赴市議會專案報告蕭曉玲案表示,目前北市府只有做一件事情,就是撤銷教育局原本核准的解聘函,接下來要回到原點去處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是完全把它整個撤銷掉」。

教育局長曾燦金解釋,中山國中教評會民國97年通過解聘處分後,送到教育局「教師不適任評議小組」,小組會議同意解聘,由教育局發出核准函。因蕭案程序有瑕疵,今年教育局內部已撤銷當年的解聘核准函,回到原本的處理程序,也就是由教育局的教師不適任評議小組重新討論解聘是否有效。

曾燦金說,若評議小組不同意解聘,解聘處分自始不生效力,再接著討論蕭曉玲復職與補薪的問題;但若評議小組同意解聘,原本的解聘處分就不受影響。北市府對此事沒有時間表、不預設立場,會盡快與評議委員溝通,召開會議。

對於蕭曉玲案做法為何出現大轉彎,曾燦金說,議員對此事有很多指教,市府表示尊重,因此程序有緩下來。

國民黨議員汪志冰詢問,蕭曉玲解聘處分到底是要「撤銷」還是「廢止」?柯文哲表示,他主張回到原本的處理程序,由教育局的教師不適任評議小組重新討論。

汪志冰批評,既然要回到原點,當初就不應該對外說撤銷,難怪蕭曉玲說柯文哲玩兩面手法。柯文哲回應「她講她的,我還是堅守程序正義」。

國民黨議員秦慧珠說,市府9月就對外宣布要補發蕭曉玲薪水,但至今仍在拖,未發函給蕭曉玲,這些拖延的時間,蕭曉玲什麼事都不必做,還是可以領到薪水。

柯文哲回應,還沒有決定是否要補發薪水,「廢止」解聘處分的話就不用補發。

民進黨議員洪健益質詢新任法務局長袁秀慧,蕭曉玲解聘按是否有程序瑕疵?該瑕疵有沒有重大到可以讓原本的解聘處分撤銷或無效?蕭有冤屈要還她公道,但還到什麼程度,要符合法律規範。

袁秀慧回應,程序確實有不周延,但後續訴訟有補足作用,「是否重大不無疑義」。1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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