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雄等5人 獲立院同意任司法院大法官
2016/10/25 17:07(10/25 21: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行使5名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投票,被提名人包括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以及黃昭元,都取得立法院過半數同意票支持,順利獲同意出任司法院大法官。
立法院院會下午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投票,2時30分議事人員布置好圈票處及票匭後,朝野立委開始排隊領票、投票,投票過程順利,未發生衝突或抗議。
下午4時30分投票截止後隨即開票,113席立委中,有105領票、8人未領票。民進黨團要求一致投票,國民黨團則對張瓊文投下同意票、詹森林開放投票。
開票結果,許志雄獲72張同意票、32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張瓊文獲94張同意票,9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黃瑞明獲74張同意票,31張不同意票;詹森林獲92張同意票,12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黃昭元獲72張同意票,33張不同意票。5名被提名人皆獲過半數同意票支持,獲立法院同意出任司法院大法官。
另外,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為與丈夫、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利益迴避,已先向民進黨團報備,不會進場領票、投票;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也因出國,向黨團請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委2分之1同意為通過。
立法院現有113席立委,被提名人如果要跨過同意權門檻,至少需拿到57張同意票。10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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