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射雄三是否求償 國防部:待調查結果
2016/8/29 19:41(8/29 20: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9日電)海軍金江艦7月初誤射一枚雄三飛彈,造成飛彈毀損,國防部法律司法律服務處處長金甌上校表示,必須看檢察官起訴內容,國防部再解釋和調查,調查完成才會針對是否賠償和賠償金額多少,做責任比例分擔。
海軍金江艦7月1日誤射雄三飛彈造成翔利昇漁船船長黃文忠死亡,高雄地檢署今天起訴飛彈中士高嘉駿等3人。檢方認為,高嘉駿獨自在戰情室演練飛彈發射操作,並按鈕發射飛彈,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及陸海軍空刑法過失毀壞武器罪。
國防部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雄三誤射事件的行政調查報告,媒體提問,飛彈是高價武器,國防部後續是否會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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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法律司法律服務處處長金甌上校表示,檢察官已經就人員毀損彈藥起訴,關於飛彈部分,審計法第58和72條有明確規範,不過這起事件涉及法規除了國有財產法和審計法,還有其他法規,國防部會再檢討。
金甌說,責任部分,必須看檢察官起訴內容,國防部再解釋和調查,調查完成才會針對是否賠償和賠償金額多少,做責任比例分擔。10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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