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案 北檢傳喚副總及法遵主管
2016/8/25 13:41(8/25 14: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5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案,繼日前傳喚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現任董事長徐光曦後,今天再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梁美琪、法遵主管陳天祿釐清案情。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及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到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9億元)。
為釐清兆豐銀案,北檢23日約談蔡友才到案說明,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並由他字案轉列偵字案被告;另外,也以證人身分傳喚徐光曦,最後訊後請回。
北檢表示,今天再以證人身分傳喚梁美琪、陳天祿到案說明,至於是否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金控法,仍待釐清。1050825
兆豐銀案 北檢訊後請回梁美琪陳天祿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5日電)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兆豐銀案,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梁美琪、法遵主管陳天祿及企劃處長莊瑞中,下午先後將梁美琪、陳天祿請回。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紐約分行因涉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西元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5億元)。1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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