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訓處副處長收賄 60萬元交保
2016/8/18 00:10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7日電)台北市公務人員訓練處副處長孫清泉,涉嫌在民國99年至101年間,以承租公園、廣場為由接受業者賄賂,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後,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諭令新台幣6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指出,孫清泉在99年至101年擔任台北市體育處長期間,負責轄內公園、廣場出租業務,以「一天3萬元」或「每次4至5萬元」代價,接受承租場地業者的賄賂,並從中獲取不法利益。
北檢今天指揮廉政署搜索孫清泉住處,並約談他到案說明,晚間移送北檢複訊後,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諭令60萬元交保。105081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