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滅村國賠案二審敗訴 災民喊再上訴
2016/8/10 17:18(8/10 18:03 更新)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0日電)八八水災造成高雄市小林村滅村,災民聲請國賠案一審敗訴,災民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維持原審見解,判決災民敗訴,到場聆判的災民表示,一定會再上訴。
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甲仙鄉(後改制為甲仙區)小林村遭土石流滅頂,造成460餘人罹難,倖存災民後來請求國賠新台幣24億元,高市府並開兩次國賠審議委員會,採信檢方調查結果,認定滅村為天災,與公務員行為無相當因果關係予以駁回。
災民王麗吟等100多人不服判決,向高雄地院聲請國賠,分別要求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賠償3億多元及2億多元總計近6億元,高雄地院認為,市府等被告沒有過失,判決災民敗訴。
原告指出,災害應變中心於案發前至少8次通報要求撤離小林村,但前甲仙鄉公所不執行撤離指示,身為上級單位的前高雄縣政府也未督導、不協助相關撤離,最後導致慘劇發生,認為滅村主因是人禍。
原審認為,導致獻肚山崩塌及潰決,除驚人雨量,還包括當地地形容易蓄水及具備順向坡、坡度傾角超過30度、斷層及地層破碎等因素,且學者專家調查報告,小林村在莫拉克颱風前,從未經歷如此劇烈降雨,無任何經驗足以預知山崩在即。
二審合議庭表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上訴駁回。
小林村民下午到庭聆判後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並發表聲明強調,提起訴訟是為了公道和正義,將上訴到底,不討回公道,絕不罷休。1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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